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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实验室组织结构及职能
1、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
按照“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”的要求,实验室机构分别设置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、实验室建设小组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,实行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实验室建设小组主任负责制。各机构职能如下:
(1)成立了校领导、科研、教务、人事、财务、资产管理处、研究生院等部门参加的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,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
(2)提供开放运行经费,设立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,以及提供其他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;
(3)将重点实验室建设列入学科建设计划,支持相关学科优秀人才在实验室和院系(所)间的流动;
(4)负责遴选、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,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。
(5)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,组织做好重点实验室验收与评估的相关工作。
(6)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,提出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教育部。
2、实验室建设小组
(1)实验室建设小组是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机构,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。
(2)执行实验室学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决策;
(3)聘任或解聘实验室各部门负责人,组成实验室运行机构;
(4)负责组织、实施、管理实验室的各项工作。
主 任: 肖乾
专职副主任: 林凤涛
副 主 任: 余银犬、 杨洋、 沈明学
实验室管理人员: 张海、张霖、周生通、刘霏霏
朱文才、丁俊岭、黄小平
办公室人员: 闫云娟、谭荣凯
3、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职能
(1)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;
(2)负责审议实验室的目标、任务和研究方向,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、年度工作,审批开放研究课题。
(3)学术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。重点实验室主任要在会议上向学术委员会委员作实验室工作报告。
学术委员会名单
主 任 杨华勇 院士 浙江大学
副主任 韩 旭 教授 河北工业大学
副主任 周仲荣 教授 西南交通大学
委 员 陈梦成 教授 华东交通大学
委 员 张宪民 教授 华南理工大学
委 员 彭志科 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
委 员 姜 潮 教授 湖南大学
委 员 赵 杰 教授 哈尔滨工业大学
委 员 金希红 教授级高工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
委 员 肖 乾 教授 华东交通大学
委 员 胡国良 教授 华东交通大学
(二)实验室管理模式
根据“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”的第四条: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,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,为独立的预算单位,在资源分配上,计划单列,与院、系平行管理,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按校内二级机构形式组建,是相对独立的科学研究开发事业性单位。
重点实验室几年来运行的情况表明,在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的管理模式下,各研究方向围绕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开展研究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运行正常,管理有序。
1、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
实验室在建设期间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确立了实验室主任职责,在重要学术方向上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,制定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。
1).关于成立“载运工具与装备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(华东交通大学)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
2).关于聘任“载运工具与装备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人员和学术委员会人员的通知
3).关于调整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管理机构的通知
4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
5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条例
6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条例
7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
8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9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