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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
管理制度

(一)实验室组织结构及职能

1、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

按照“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”的要求,实验室机构分别设置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、实验室建设小组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,实行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实验室建设小组主任负责制。各机构职能如下:

1)成立了校领导、科研、教务、人事、财务、资产管理处、研究生院等部门参加的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,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

2)提供开放运行经费,设立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,以及提供其他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;

3)将重点实验室建设列入学科建设计划,支持相关学科优秀人才在实验室和院系(所)间的流动;

4)负责遴选、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,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。

5)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,组织做好重点实验室验收与评估的相关工作。

6)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,提出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教育部。

2、实验室建设小组

1)实验室建设小组是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机构,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。

2)执行实验室学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决策;

3)聘任或解聘实验室各部门负责人,组成实验室运行机构;

4)负责组织、实施、管理实验室的各项工作。

    主    任: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肖乾

    专职副主任:          林凤涛

    副  任: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余银犬、 杨洋、 沈明学

    实验室管理人员: 张海、张霖、周生通、刘霏霏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朱文才、丁俊岭、黄小平

    办公室人员:          闫云娟、谭荣凯

3、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职能

1)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;

2)负责审议实验室的目标、任务和研究方向,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、年度工作,审批开放研究课题。

3)学术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。重点实验室主任要在会议上向学术委员会委员作实验室工作报告。

学术委员会名单

    主  任    杨华勇    院士        浙江大学

    副主任    韩  旭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河北工业大学

    副主任    周仲荣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西南交通大学

    委  员    陈梦成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华东交通大学

    委  员    张宪民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华南理工大学

    委  员    彭志科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上海交通大学

    委  员    姜  潮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湖南大学

    委  员    赵  杰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哈尔滨工业大学

    委  员    金希红    教授级高工  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

    委  员    肖  乾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华东交通大学

    委  员    胡国良    教授        华东交通大学

(二)实验室管理模式

根据“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”的第四条: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,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,为独立的预算单位,在资源分配上,计划单列,与院、系平行管理,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按校内二级机构形式组建,是相对独立的科学研究开发事业性单位。

重点实验室几年来运行的情况表明,在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的管理模式下,各研究方向围绕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开展研究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运行正常,管理有序。

1、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

实验室在建设期间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确立了实验室主任职责,在重要学术方向上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,制定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。

1).关于成立“载运工具与装备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(华东交通大学)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

2).关于聘任“载运工具与装备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人员和学术委员会人员的通知

3).关于调整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管理机构的通知

4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

5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条例

6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条例

7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

8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9).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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